居民小曾所在的小區,日前正陷入物業和居民拉鋸戰的尷尬,物業表示今年物業費必須漲價,不然做不下去。而部分居民則不認可漲價,雙方還處于膠著當中。
“其實公開透明,事情也更容易解決一些。”小曾說,物業在小區做了三年了,平時也沒有大問題,大家相處也都相安無事,如今突然說漲價,居民猝不及防,有些抵觸也可以理解。但真正算起來,三年來物價都翻了幾番,物業費上漲也屬合情合理。**鬧得不愉快的是,有些業主不知道漲價一事,甚至莫名其妙“被代表”了,一些人在群里氣憤發聲“物業費上漲,到底誰說了算?”引發不少共鳴。
物業公司則表示,如果不能成功漲價,必定是會撤出小區的。公司主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,小區欠費太多,將水電費、維修費、員工工資等算上去,公司已然墊付不起。至于漲價程序,公司表示的的確確是按照正規程序來辦的。
市住房保障局物業管理科工作人員表示,物業公司如要對物業管理費進行調整,須召開全體業主大會,組織投票,確定調整方案是否通過。如果沒有征得大多數業主同意,則調整方案無效。“大多數業主同意”是指投票同意的業主人數超過業主總人數一半,同時,他們擁有的建筑面積也需超過小區總建筑面積的一半。
物業科特別提醒,業委會和業主代表都不能擅自代表業主同意物業費漲價,一定要業主大會投票表決。“如果物業擅自漲價,市民可以向物業管理科、物價局等單位投訴,還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。”
物業費價格調整程序
1、公示物業公司的財務情況,對業主上門訪談;
2、把相關資料提交到發改局、街道辦、物業監管科等單位,并把這些材料進行公示;
3、召開全體業主大會,組織投票,確定調整方案是否通過。